1.录取通知书。录取通知书是新生办理报到、缴费、住宿等手续的重要凭证,务必妥善保管,不得涂损。
2.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
3.本人初(高)中、中职(中技)等毕业证复印件或相应毕业证明1份。
4.本人近期彩色蓝底免冠照片,一寸、两寸各4张。
5.新生户籍实行自愿迁入原则。外地市新生如想将户口迁入学院,可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,迁入地址为:济南市经十东路2号。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、录取通知书上完全一致,否则不予办理迁入手续。
6.需申请国家助学金及“五免一享”政策的新生,需提交以下材料:家庭户口本所有页复印件一份、家庭贫困证明(村、镇、县盖章)、低保家庭需携带低保证原件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需携带当地扶贫部门开具的证明。